从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获悉,《2010年食物内甜味剂(修订)规例》2010年5月20日刊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2010年第61号法律公告),并获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10年8月1日起生效。甜菊醇糖苷(steviol glycosides)(俗称甜菊糖)已被列入准许使用的甜味剂名单中。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于7月发信通知香港食物业界关于《修订规例》的改变。原规例中共列明经准许使用的8种甜味剂,修订后增列甜菊醇糖苷及纽甜。所有经准许的甜味剂应按优良制造规范使用,即添加在食物中的分量以发挥该甜味剂的预期作用所需的最低分量为限。按规定,如食物含有食品添加剂,便须在预先包装食物标签上注明该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即甜味剂)以及准确名称或识别编号。甜菊醇糖苷国际编码系统编号960。
(责任编辑:甜菊产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