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甜菊种子生产、销售的规范化管理
舒世珍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品种资源所,北京 100081)
种子是特殊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品种和种子选用要适应种植区域特性,以维持正常农业生产。
甜菊糖料作物1976年被引入中国。种子生产尚未纳入正规管理,存在问题很多。集中表现在种子盲目生产,时而供不应求,时而又生产过剩;谁都可以经营,法规不健全;种子质量下降,优良品种种性退化,均给甜菊生产带来很大损失。
甜菊可用种子或种苗繁殖。实行规模生产和供应为主,逐步做到品种布局区域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适时更新生产用种。
1 种质资源管理
作物种质资源属国家财富,甜菊也不例外,应受到国家保护。
我国种质资源(包括甜菊)搜集、整理、鉴定、保存和利用科学研究和归口管理工作,农业部授权中国农科院作物品种资源所组织实施。收集并整理后的资源实行长、中、短期保存制度,并负责对外交换的归口管理工作。为防止危险病虫杂草等传播,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植物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引种、调运及隔离检疫试种手续。
近20多年来,通过各种途径引入了数十个不同种性甜菊资源。由于缺乏统一保存而逐步失散,故造成资源贫乏,使甜菊育种研究和开发工作进展不大。为此,亟待加强甜菊种质资源的保存、鉴定和加工利用工作,为选育我国甜菊新品种新类型添砖铺路。
2 品种审定
育成的新品种经过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推广。 新品种主要性状稳定一致并有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种特征特性;经连续2~3年区试和1~2年生产试验;干叶产量高于当地同类型主要推广品种5%,数理统计分析增产显著;或产量虽然相近,但在品质、成熟期、抗病(虫)性、抗逆性等一项乃至多项性状表现突出。
引进品种有两年以上生产试验,自育品种有选育经过、区试和生产试验报告,栽培技术要点,以及指定单位的抗病(虫)鉴定、品质分析资料并附植株(或籽粒)照片,方可申报品种审定。
3 种子生产
甜菊商品种子生产一般签订预约合同,产地规模生产实行《种子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商品种子应具备的条件:有一定规模的种子生产基地,并具备繁制良种的隔离、栽培条件;有熟悉种子生产技术的专业人员;生产的品种种子应经审定。
生产出口种子的单位凭出口繁种合同书,向所在省级种子管理机构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
4 种子经营
凡从事甜菊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所在地区种子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凭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照章经营。
经营甜菊种子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正确识别和鉴定所经营种子的种类和质量的技术人员;具有与经营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贮藏条件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具有与经营种子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及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单位按合同收购基地种子,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抢购、套购;经营的种子要精选加工、分级包装、标牌精准,确保种子质量,不得以次充好,经营伪劣假冒种子。
5 罚则
凡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由种子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或罚款。
凡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种子,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种子管理机构有权制止其经营活动和扣押种子、罚款。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6 美国甜菊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美国由于对甜菊与对其它作物种子一样实行较严格的监控,从而使那些不断向各自生态区提供优良品种和种子的单位得以发展。
6.1 种子加工
在品种优良和种子质量好的基础上,进行种子清选分级、包衣(含种肥、生长调节剂、农药等)、包装、标牌和上市,并提供系列服务。种子价格不菲。
6.2 育种、供种及经销一体化
科学研究机构和人员合理分工。以市场经营为导向,向甜菊生产单位负责,育种、繁种、推广合理分工,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推广、科技开发产业化一条龙的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大多商业种子公司,建立育种中心并将栽培、植保等项农业技术专业相配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实行产业化运作机制。育种中心则根据市场调查制定育种目标。中心组成 首席育种家指导下分4部分:育种部、试验种生产部、抗性鉴定部、产量和质量鉴定部。中心主要任务 改良亲本材料,配制杂交组合,对各种育种材料作性状评价。每年鉴定各类材料数百份。中心设施 如温室、隔离采种区、人工杂交田、试验区、病虫害测定室、组织培养室、信息资料中心、考种和基础种储藏室、无性繁殖保存圃等。
种子公司根据市场动向将信息传给育种中心。在新品种进入市场前,由协会在原料区组织品种鉴定试验(一般2~3年),然后推广。
经销部有国内和国际销售任务。国内各生态区均设销售经营部,负责了解顾客需求;进行田间调查;指导农户制种;培训种植户;安排示范试验地;定期召开各生态区经销、育种和种子生产部负责人会议,交流和沟通信息;每年的关键生育期内,种子公司或糖厂配合当地甜菊种植户举办新品种、新技术现场会议等。既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提供信息,又可与农户面对面讨论具体生产问题。种子公司可经糖厂到农户或种子公司直接与农户进行销售。在会议期间可与农户签订合同,以确定种子生产量。既对种子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育种家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也对推广农户利益依法保护。
7 建议我国甜菊行业加强国际合作
目前我国育种力量分散。加强与国外甜菊先进国家地区交流与合作,可以引入国际上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并经适应性鉴定即可推广,同时又可以丰富我国品种资源。因此加强信息查询及国际考察,通过不同途径引入优良品种尽快加以利用,也是促进中国甜菊品种改良的捷径之一。
(收稿日期:1999-11-25)
(责任编辑:甜菊产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