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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2015年度甜叶菊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02-16 11:58来源:赣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甜菊产业平台 点击:

赣县2015年度甜叶菊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甜叶菊产业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社会效益明显,种植收益稳定的产业,为全力推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做大做强甜叶菊农业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县域经济,现就2015年甜叶菊产业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全县完成甜叶菊种植1万亩,生产干叶1100吨,实现农业总产值2000万元。龙头企业共加工干叶3万吨,实现产值8亿元,实现税收5500万元。

二、区域布局

以白鹭乡、田村镇、南塘镇、三溪乡、吉埠镇、石芫乡、江口镇、湖江镇、五云镇、阳埠乡、沙地镇、大田乡等12个乡(镇)为甜叶菊产业种植重点发展乡(镇),其它乡(镇)自由发展。

三、时间安排

1201411月底前,加工龙头企业向县政府承诺干叶收购最低保护价,县经作办规划好甜叶菊产业种植区域布局,确定甜叶菊产业种植基地重点乡(镇)。(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

2201411月底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乡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2015年度甜叶菊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到菊农家喻户晓。(责任单位:县经作办、各有关乡镇)

320141215日前,甜叶菊产业重点乡(镇),组织村组户认定种植面积,并做好登记造册、农户签字、乡镇统计上报县经作办和龙头企业工作。组织菊农进行大田翻耕整地。(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420141230日前,龙头企业与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签订产销合同,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与种植农户签订种植合同,规范订单生产。(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520151月至201512月,龙头企业组织企业自聘菊技员适时对菊农进行甜叶菊生产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帮助菊农解决好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县经作办要加强监管,及时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1月份:抓好大田翻耕、秋插苗床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2月份:抓好整地盖膜、春插育苗整地盖膜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3月份:抓好宿根老蔸中耕除草、施肥;新苗大田移栽定植。(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4月份:抓好新苗大田移栽定植,查苗补缺、浇施水肥。(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5月份:加强田间管理,清沟排水、除草、病虫害防治。(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6月份:加强田间管理、适时收割。(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7月份:抓好收割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8月份:抓好干叶收购,收割后的种蔸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9月份:抓好干叶收购、收割后的田间管理、秋插苗穗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10月份:抓好秋季扦插育苗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11月份:做好总结表彰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12月份:抓好扦插育苗苗床、宿根种蔸的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作办、龙头企业、各有关乡镇)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一是由县财政安排甜叶菊生产发展资金100万元,直接划拨到县经作办,用于县聘菊技员工资等规定的经费。二是乡镇、村及菊农奖励经费,由财政核拨。三是安排县经作办甜叶菊生产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奖励先进:对完成考核任务且排位前3名的乡镇,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交售干叶总量排前10名的行政村,给予“示范村”奖励,每个村奖0.5万元;对交售干叶总量排前10名的菊农,给予“示范户”奖励,每户奖0.1万元。

(三)在农业检测中心添置RA和水分检测仪,杂质检测相关设备。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从严考核菊技员,提升综合素质

所有菊技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进行考核和兑现,工资标准为1200/月(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从20151月初开始,每月发放基本工资800元,剩下400元用于考核,直接与育苗、种植面积、基地建设、干叶交售、综合评价等方面挂勾(具体考核办法由县经作办另行文下发),奖勤罚懒。并进行末位淘汰制,对当年综合考评后两名的予以辞退。

(二)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步伐

 实行合同收购制度,推广“龙头企业+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即龙头企业与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签订甜叶菊产销合同;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农户种植并签订种植交售合同,菊农按合同要求,由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提供或指定品种种植,按照市场价格的标准向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购买指定种苗,或购买母苗自行繁殖种苗种植。龙头企业委托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按不低于最低保护价收购菊农干叶。

(三)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确保农民收入稳定

2015年全县只收购谱星1号、菊隆5号两个品种,其他品种全部淘汰。龙头企业委托供应商(甜叶菊专业合作社)收购甜叶菊干叶,并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2015年谱星1号、菊隆5号最低保护价(含种苗补贴)为人民币16.5/公斤,实际收购价应在20155月前公布,质量标准由县经作办与龙头企业共同制定。

(四)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

县委、县政府对菊区乡镇抓好甜叶菊产业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考评,建立“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评”的督查考核机制。考核乡镇按照计划任务的60%进行考核,未完成考核任务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定为本年度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不达标乡镇,并要求乡镇“三职”领导(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书面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
 

附件:赣县2015度甜叶菊产业种植计划一览表

 

   

附件

 

赣县2015度甜叶菊产业种植计划一览表

 

单位:亩、吨

乡镇名称

计划面积

计划交售干叶

考核面积

考核干叶

备注

白鹭

800

88

480

52.8

 

田村

1100

121

660

72.6

南塘

1050

115.5

630

69.3

三溪

600

66

360

39.6

吉埠

950

104.5

570

62.7

江口

1050

115.5

630

69.3

石芫

500

55

300

33

湖江

1100

121

660

72.6

五云

800

88

480

52.8

阳埠

700

77

420

46.2

沙地

850

93.5

510

56.1

大田

500

55

300

33

合计

10000

1100

6000

660

 

   

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印发

FROM:http://www.ganxian.gov.cn/zwgk/fggw/2015-03-03/1725.html
 

 


 

 

 

 

(责任编辑:甜菊产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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